紧急:关于岭南师范学院对自考班欠学费同学不保留学籍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-04-24 10:19:38浏览次数:815

关于岭南师范学院对自考班欠学费同学不保留学籍的通知

 

报读岭南师范学院自考班还欠学费的同学:

根据岭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《关于及时缴交自考学费以便进行学生学籍登记备案的通知》(岭师自考20182)文件要求,所有欠学费学生务必在2018427日上午11时前到学校财会室缴清所欠学费,以便进行学生学籍登记备案,否则视为学生自动终止自考学习资格,不予办理学籍登记备案,后果自负。

特此通知。

继续教育处

20184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