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岭南师范学院对自考班欠学费同学不保留学籍的通知
报读岭南师范学院自考班还欠学费的同学:
根据岭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《关于及时缴交自考学费以便进行学生学籍登记备案的通知》(岭师自考〔2018〕2号)文件要求,所有欠学费学生务必在2018年4月27日上午11时前到学校财会室缴清所欠学费,以便进行学生学籍登记备案,否则视为学生自动终止自考学习资格,不予办理学籍登记备案,后果自负。
特此通知。
继续教育处
2018年4月20日
关于岭南师范学院对自考班欠学费同学不保留学籍的通知
报读岭南师范学院自考班还欠学费的同学:
根据岭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《关于及时缴交自考学费以便进行学生学籍登记备案的通知》(岭师自考〔2018〕2号)文件要求,所有欠学费学生务必在2018年4月27日上午11时前到学校财会室缴清所欠学费,以便进行学生学籍登记备案,否则视为学生自动终止自考学习资格,不予办理学籍登记备案,后果自负。
特此通知。
继续教育处
2018年4月20日